南京信息工程大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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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综合评价录取资格审查合格名单公示

2022-06-21 00:53:11      分享至:

根据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省属普通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》(苏教考[2015]4号)和《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5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》精神,按照教育部、省教育厅关于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最新要求,结合我校2015年综合评价录取报名情况,我校近期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,经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定,确定韦笑等576名考生通过资格审查,现予以公示,具体公示名单见附件。 

公示期为2015年4月30日至5月14日(10个工作日)。

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,请通过电话、传真或邮寄材料等方式向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招生办公室反映。

招办电话:025-58731378 

招办传真:025-58731333

招办邮箱:zsb@nuist.edu.cn

通信地址:江苏省南京市宁六路219号

邮政编码:210044

监督电话:025-58731002(校纪委办、监察处)


提醒:

1.建议在正常工作日8:30-11:30或13:30-16:00间拨打联系电话。

2.若考生已按时完成网上报名和邮寄材料(两者缺一不可),且不在公示的合格名单中,则表明该考生资格审查未通过,具体结果(初审不合格)可登陆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网(http://zs.nuist.edu.cn)“网上报名”系统查询。

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招生办公室

2015年4月30日

2015年综合评价录取资格审查合格名单公示

2022-06-21 00:53:11

根据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省属普通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》(苏教考[2015]4号)和《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5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》精神,按照教育部、省教育厅关于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最新要求,结合我校2015年综合评价录取报名情况,我校近期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,经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定,确定韦笑等576名考生通过资格审查,现予以公示,具体公示名单见附件。 

公示期为2015年4月30日至5月14日(10个工作日)。

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,请通过电话、传真或邮寄材料等方式向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招生办公室反映。

招办电话:025-58731378 

招办传真:025-58731333

招办邮箱:zsb@nuist.edu.cn

通信地址:江苏省南京市宁六路219号

邮政编码:210044

监督电话:025-58731002(校纪委办、监察处)


提醒:

1.建议在正常工作日8:30-11:30或13:30-16:00间拨打联系电话。

2.若考生已按时完成网上报名和邮寄材料(两者缺一不可),且不在公示的合格名单中,则表明该考生资格审查未通过,具体结果(初审不合格)可登陆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网(http://zs.nuist.edu.cn)“网上报名”系统查询。

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招生办公室

2015年4月30日